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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安 北京要债公司: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  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  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  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
  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
  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
  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
  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
  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
  三、法律依据

 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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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安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,小兴安岭山脉西麓。东与铁力市以安邦河及依吉密河为界,东南与通河县毗连,南与木兰县和巴彦县为邻,西接绥化市,西北与绥棱县接壤,东北界伊春市。全县总面积5470平方公里。县政府驻地庆安镇。邮政编码152400,区号0455.县人民政府驻庆安镇。全县共辖14个乡镇,93个行政村,12个街道社区,8个国营林场。庆安居住着汉族、朝鲜族、满族、回族、蒙古族鄂伦春族等7个民族。全县总人口为36.4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为28万人。庆安县地处祖国北疆,位于黑龙江省中部的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余脉的交汇地带,属呼兰河流域中上游。地理坐标:东经127°30’-128°35′,北纬46°30’-47°35’。东以安邦河、伊吉密河为界与铁力县隔河相望;东北与伊春市接壤;南部与巴彦县、木兰县毗邻东南与通河县相连西接绥化市;北靠绥棱县。政区东西最大距离122.25公里。境内总面积为5469平方公里。县城中心距省会哈尔滨市170公里。庆安县属于低山丘陵平原区,海拔高度在160-820米之间,平均海拔450米左右,农业区平均海拔200米左右。气候特征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。一年四季分明,春季多风干旱;夏季温热多雨;秋季温凉适中;冬季寒冷干燥。全县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99小时;年平均气温为1.69℃;无霜期128天左右;年平均降雨量577毫米。